1.董事會決議日期:94/03/30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元及股票股利0.4元,合計1.4元正。
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擬議配發之股東股利合計新台幣420,129千元,員工紅利7,618千元,董監事
酬勞5,079千元。
(二)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1.73元。
(三)本年度員工紅利採股票紅利發放,每股面額10元,發行新股761,800股。
(四)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五)本次增資案,俟股東會通過,另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
(六)截至93年底本公司實收資本額計新台幣3,040,915,000元整,如本增資案通過,將
使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3,168,570,000元整。
(七)本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其有關配股率、配息率如因公司實施庫藏股時授權
董事會重新核定,並由董事會另訂配股、配息基準日分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