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99/01/06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99/01/29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減資前)
實收資本額 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 每股淨值(98/09/30財報)
16,787,000,000 1,678,700,000 13.02
(減資後)
實收資本額 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 每股淨值(98/09/30財報)
13,429,600,000 1,342,960,000 13.77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因減少資本全面換發股票,茲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特擬定本計劃書。
二、本次辦理減少資本額新台幣3,357,400,000元,銷除股份335,740,000股,
減資比率為20%,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
每千股減除200股(即每仟股換發800股),即以面額10元每股退還2元。減資
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由本公司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一營業日之本公司股票
於集中交易市場之收盤價,按比例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所有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份,已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
價承購。
三、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用無實體發行。
四、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
五、股票換發日程:本次換發日程,擬俟證券交易所函復申請後執行,惟若因
核備內容有所變動,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一)舊股票最後市場買賣日期:99年3月17日。
(二)最後過戶日:99年3月19日。
(三)暫停上市交易期間:99年3月18日起至99年4月2日止。
(四)本次換發股票之停止過戶期間:民國99年3月20日起至99年4月2日止。
(五)減資全面換發新股基準日:99年3月24日。
(六)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期及舊股票停止上市買賣日期:99年4月6日。
(七)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99年4月1日。
(八)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
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六、換領新股票手續:
(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印製換發申請書寄送給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二)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換發後,採無實體登錄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
(三)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
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先辦理換票並予過戶後,採無實體登錄
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
(四)送存集保之舊股票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
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辦理減資變更登記業經經濟部99年1月29日經授商字第
09901018310號函核准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