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日期:90/05/24
2.重要決議事項:
壹、案由:本公司九十年度營業決算表冊,謹提請 承認。
說明:
一、本公司九十年度決算表冊,包括營業報告書、主要財產目錄
及經勤業會計師事務所李志蓉、張日炎會計師查核之資產負
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
二、本案經本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通過,並送
請監察人查核完竣。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承認。
貳、案由:本公司九十年度虧損撥補案,謹提請 承認。
說明:
一、由於本公司九十年度虧損,本年度擬不分派股利,謹擬具虧
損撥補預計表如附。
二、本公司九十年度待彌補虧損新台幣五、七六四、四三0、七
五二元。其內容包括:
(一) 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新台幣三0、九三五、九一八元。
(二) 本年度稅後淨損新台幣五、七九四、三八七、二八六元。
(三) 處分資產利益轉列資本公積新台幣九七九、三八四元。
三、待撥補虧損擬以下列項目撥補:
(一) 特別盈餘公積新台幣四00、000元。
(二) 法定盈餘公積新台幣一、五七八、七五三、九三九元。
(三) 資本公積新台幣一、一五三、00六、一七九元。
四、撥補後期末待彌補虧損尚餘新台幣三、0三二、二七0、六
三四元。
五、本案本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通過,並送請
監察人查核完竣。
主席說明:因應經濟部法規之修改,本案說明二、三修正如下:
二、本公司九十年度待彌補虧損新台幣五、七六三、四五一、三
六八元。其內容包括:
(一) 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新台幣三0、九三五、九一八元。
(二) 本年度稅後淨損新台幣五、七九四、三八七、二八六元。
三、待撥補虧損擬以下列項目撥補:
(一) 特別盈餘公積新台幣四00、000元。
(二) 法定盈餘公積新台幣一、五七八、七五三、九三九元。
(三) 資本公積新台幣一、一五二、0二六、七九五元。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承認主席說明之修正
內容。
參、案由: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訂案,謹提請 討論。
說明:
一、票券金融管理法及新修訂之公司法分別於九十年七月九日及
十一月十二日經總統公布施行,由於票券金融管理法新頒布
施行及本次公司法修正幅度過大,本公司章程爰有修正之必
要,檢附修正條文對照表草案如附。
二、本次修正重點如次:
(一) 修訂營業項目之文字表達。
(二) 引入股票無實體交易制度。
(三) 引入獨立董、監事制度。
(四) 調整股東會之通知開會時間。
(五) 增訂股務代理機構亦得擔任股東出席股東會之受託代理
人。
(六) 解除對大股東表決權之特殊限制。
(七) 修正股東會議事錄分發給股東之期限、方式及保存期限。
三、本案經本公司第八屆第二十三次董事會及第四次臨時董事會
決議通過。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肆、案由: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修訂案,謹提請
討論。
說明:
一、新修訂之公司法於九十年十一月十二日經總統公布施行,擬
配合引入獨立董監事制度,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
法部分條文,檢附修正條文對照表草案如附。
二、本案經本公司第八屆第二十三次董事會及第四次臨時董事會
決議通過。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伍、案由: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修訂案,謹提請 討論。
說明:
一、新修訂之公司法於九十年十一月十二日經總統公布施行,擬
配合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檢附修正條文對
照表草案如附。
二、本案經本公司第八屆第二十三次董事會及第四次臨時董事會
決議通過。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陸、股東戶號126號徐立平先生提出臨時動議,並經在場股東鼓掌附
議。
案由:請討論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金融不良債權案。
說明:由於金融不良債權之處分,有利於公司資產及股東權益
,由公司去年年報得知公司甫於去年大幅提列備抵呆帳
及各項準備近一百零二億元,本股東爰正式提案,請公
司儘速處分上開金融不良債權。至於處分時機、方法及
範圍等細節,則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