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9/26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3,748,642,243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0/09/27~100/11/25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5.00~20.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95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1,297,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本行於99年12月14至99年12月27日止買回公司股份1,297,000股,尚未轉讓員工。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10次買回未執行完畢,原因:市價大於買回區間價格,故未能全數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經本公司100年9月26日第十二屆第8次董事會議決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已依相關規定制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0.95%,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
況,此次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京城商業銀行買回股份之區間價格訂定為每股15元至20元間,尚屬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