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8/05
2.公司名稱:京城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查本公司原由三位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在案,惟其中
陳順天獨立董事嗣因個人因素,無法依經濟部100/07/05經授商字第
10001134310號函就任,致審計委員會無法召開,故依法令應經審計委
員會審議之事項及其職權行使,本公司將依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
行使職權辦法第8條第4項規定辦理,於本公司之正常運作並無影響。
6.因應措施:該名獨立董事之缺額,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第5項規定,
於本公司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