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1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558,852,804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臺幣55億8,852萬8,04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股無償配股0.09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除權基準日起七天內至本行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合併,逾期未辦理合併或合併後仍不足1股之畸零股,按面值折發現金(計算至元,
元以下捨去),累積畸零股股數由本行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提高本行自有資本比率,強化本行財務結構,進而提升市場競爭力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除權基準日,俟增資案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之。
(2)本次增資案如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須變更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3)本次配股條件,如嗣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轉換及註銷,致影響流通
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或因法令變更時,授權董事會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