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0/04/21
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新台幣55億8,852萬8,040元 (普通股股東每股現金0.9元)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普通股股東股息紅利-現金(每股0.28元)新台幣17億3,865萬3,168元
普通股股東股息紅利-股票(每股0.9元)新台幣55億8,852萬8,040元
4.變更原因:為提高本行自有資本比率,強化本行財務結構,進而提升市場競爭力。
5.其他應敘明事項:
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5億6,351萬1,751元,董監事酬勞新台幣8,804萬8,71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