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7/20
2.公司名稱:燦星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落實公司治理並符合證券交易法第14-6條規定。
6.因應措施:本公司於民國100年7月20日董事會通過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
以落實公司治理、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制。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
委員共三人,成員為劉瑞村獨立董事、莊興董事長及陳永昌先生,召集人
則由劉瑞村獨立董事擔任,任期與本屆董事會屆期相同,即日起至
103年1月30日止。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