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八十七年五月廿六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假台
北市南京東路二段六十三號本公司十樓會議室,召開八十七
年股東常會。
二.會議主要事由:
1.報告八十六年度營業概況及其他報告事項
2.承認八十六年度決算表冊案
3.承認八十六年度盈餘分配案
4.同意(背書保證處理辦法)部份條文修訂案
5.改選董事、監察人案
6.臨時動議
三.擬從八十六年度分配紅利48,865,800元中,提撥47,399,82
6元,依己發行股份94,799,652股,每股分配現金股利0.5
元,俟八十七年股東常會通過後,擬訂定八十七年六月十
九日為(配息基準日),股息發放後續相關事宜授權總經理
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