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福 重大訊息 - 公告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 保轉換公司債

股票代號:2705 六福
發布時間:2004-06-28
主旨:公告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 保轉換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6/25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伍億元整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5.發行價格:暫定按面額 6.發行期間:發行期間五年 7.發行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 10.承銷方式:採詢價圈購對外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信託部 12.承銷或代銷機構: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無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5.簽證機構:無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除依轉換辦法轉換或贖回賣回外,餘到期時按債券面額 以現金一次還本。 17.賣回條件: 債券持有人之賣回權: 本公司應於本公司債發行滿二年之前三十日,以掛號寄發一份「賣回權行使通知書」 予債券持有人(以「賣回權行使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權人名冊所載者為準, 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公司債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並函知櫃 檯買賣中心公告本公司債持有人賣回權之行使,債券持有人得於發行滿二年之前三十日 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要求本公 司以債券面額,將其所持有之本公司債以現金贖回。 18.買回條件: 本公司對本轉換公司債之收回權: (一)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一個月翌日起至到期日前四十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在集中市 場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五十者,本公司得於其後三 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 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 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 本公司債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且函知櫃檯買賣中心公告並於該期間屆滿時, 按債券面額價格,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二)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一個月翌日起至到期日前四十日止,若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 餘額低於伍仟萬元(原發行總額之10%)者,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以掛號寄發一份 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 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 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公司債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 式為之),且函知櫃檯買賣中心公告並於該期間屆滿時,按債券面額價格,以現金收回 其全部債券。 (三)若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覆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者,本公司得按當時之轉換 價格,以通知期間屆滿日為轉換基準日,將其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未定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未定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確定發行條件, 經證券主管機管核准後,另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