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2/10/29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國賓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海外無擔
保可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以不超過美金壹仟捌佰萬元為限
4.每張面額:美金1000元或其整倍數
5.發行價格:按票面金額100%發行
6.發行期間:五年
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暫定為年利率 0 %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本次發行目的係為償還銀行借款,改善財務結構。
10.承銷方式:依公司債銷售地區之有關規定採公開銷售方式辦理。
11.公司債受託人:未定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未定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未定
15.簽證機構:未定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除已提前贖回、買回、註銷及法令規定或受託契約規定
(如有之)之停止過戶期間外,本公司債債券持有人得於發行滿30日後至本公司債到期
日前30日止,隨時依有關法令及受託契約規定向發行公司請求將本公司債轉換為發行
公司所發行之普通股股份。轉換價格將於定價日決定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人
依當時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決定之。
17.賣回條件: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人與主辦承銷商於公司債訂價日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決
定之。
18.買回條件: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人與主辦承銷商於公司債訂價日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決
定之。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視公司債發行日而定,而發行日由董事會授
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人依當時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決定之。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實際稀釋情形需視轉換價格而定,
轉換價格之訂定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人依當時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決
定之。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其他須配合實際市場狀況而訂定之條件,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
指定人依當時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決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