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11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股票股利:44,057,730(每股0.6元)
現金股息:14,685,910(每股0.2元)
股東現金紅利: 1,079,415(每股0.0147元)
2.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3.本次發行新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0年7月22日金管證發字
第1000034332號函核准在案,訂定民國100年9月4日為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及
盈餘配股暨發行新股基準日,自民國100年8月31日至同年9月4日停止過戶。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