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9/17
2.發生緣由:一. 茲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買回之庫藏股,因未於三年內轉讓
予員工,依法註銷其買回之股份,擬註銷庫藏股645,000股計資本新台幣6,450,000元。
減資後資本總額為新台幣937,870,660元,分為93,7878,066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
分次發行;其中30,000,000股保留供認股權憑證、附認股權特別股或附認股權公司債行
使認股權使用;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31,420,660元。二.擬訂定民國93年9月22日為減
資基準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