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2/23
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九十六年度第一次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契
約規定,當至少90%之本公司債已經賣回、買回或交換並註銷時,本公司得
提前贖回此債券。
6.因應措施:本公司訂民國100年1月27日為提前贖回日,贖回價為面額之
131.315%,預計贖回全數流通在外餘額美金26,318,000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