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1/08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1)三方契約:交通部、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聯合
授信契約: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
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南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銀行。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1)甲項授信:長期擔保放款3083億元;(2)乙項授
信:履約保證45億元;(3)丙項授信:長期擔保放款497億元;(4)丁項授信:中
期擔保放款195億元。(5)簽約後6個月內首次動撥,授信期限最長22年。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設有財務比率限制。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對本公司財務有正面改善作用。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改善本公司財務狀況。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