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11/26
2.契約相對人:歐洲高速鐵路聯盟(簡稱歐鐵聯盟)
3.與公司關係:仲裁判斷相對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議定和解條件為本公司給付歐鐵聯盟65,000,000美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保密條款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本和解已排除此項不確定風險,有助於日後之融資及募資,符合本公司之利益;
另本公司業已保留相關預備金足敷支應,對於本公司之財務業務並無重大之影響。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為排除不確定風險及有利於日後之融資及募資,並終局解決本公司與歐鐵聯盟
間有關因本公司核心機電系統決標案所引發之一切爭訟。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原仲裁判斷判令應給付之金額附加利息,迄和解日止,合計約89,000,000美元。
2)本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