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 重大訊息 - 說明99年1月22日媒體報導「航運業大陸獲利帶不回」

股票代號:2618 長榮航
發布時間:2010-01-22
主旨:說明99年1月22日媒體報導「航運業大陸獲利帶不回」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A1及A2版 2.報導日期:99/01/22 3.報導內容:提及「…大陸稅務機關發文向台灣籍海空運輸業者 追稅,且不准業者將獲利匯回台灣…」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第三次江陳會於2009年 4月26日簽署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雙方同意在互惠的基礎上 ,對兩岸航空公司參與兩岸航空運輸在對方取得之運輸收入, 相互免徵營業稅及所得稅。 (2)2009年12月第四次江陳會原預計正式簽署兩岸租稅協定,惟 因課稅權之分配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5條 之2修正案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因而未能簽署兩岸租稅協定。 6.因應措施:(1)本公司與台北市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已分別行文 政府相關單位尋求協助。 (2)本公司大陸各辦事處已與大陸各地稅務單位協商處理方式, 由於未能取具當地完稅證明,造成本公司於大陸地區之營業收入 目前暫時無法匯回台灣。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