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37,389噸級散裝貨輪(基隆輪)
2.事實發生日:92/8/26~92/8/26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散裝貨輪乙艘,總價美金1,151萬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巴商台新海運有限公司(TAI SHING MARITIME CO., S.A.;100%轉投資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基於整體營運策略考量,基隆輪按帳面價格美金1,151萬元讓與子公司,並報奉
交通部核准後辦理移轉事宜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無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以資產作價方式按同額美金(1,151萬元)增資巴商台新海運有限公司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會決議基隆輪按帳面價格美金1,151萬元讓與子公司「台新海運有限公司」
,以資產作價方式按同額美金(1,151萬元)增資台新海運有限公司
10.專業估價機構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或特定價格:是
12.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3.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4.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5.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6.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基於整體營運策略考量
1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18.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