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 重大訊息 - 最高法院裁定駁回,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暨期貨交易人保護 中心請求裁判解任本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所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 之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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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1-08-25
主旨:最高法院裁定駁回,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暨期貨交易人保護 中心請求裁判解任本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所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 之上訴案。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上訴人: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暨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被上訴人:本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以及本公司。 法院及案號: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1303號。 2.事實發生日:100/08/25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緣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暨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以下稱投保中 心)於去(99)年10月間以本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涉及96年度矚重訴字第3號等刑事案件為 由,依證券投資人暨期貨交易人保護法(以下稱投保法),主張本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有 不適宜擔任本公司董事之情事,而向台北地方法院訴請裁判解任其等之董事職務,經台 北地方法院及台灣高等法院分別於100年1月25日及同年5月31日判決駁回投保中心之訴 訟後,投保中心仍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現收到最高法院裁定,駁回投保中心之上訴。 4.處理過程:本案已告確定。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