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5/12
2.公司名稱:Far Eastern Silo & Shipping (Panama) S.A.
『遠東倉儲航運(巴拿馬)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向富貿易(上海)有限
公司』為Far Eastern Silo & Shipping (Panama)S.A. 『遠東
倉儲航運(巴拿馬)公司』之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向富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向中國大陸境內華一銀
行申請授信融資,委請本公司之子公司Far Eastern Silo &
Shipping (Panama) S.A.『遠東倉儲航運(巴拿馬)公司』提供美
金200萬元之定存單作為向銀行申請授信融資之擔保品。
6.因應措施:經100年5月12日Far Eastern Silo & Shipping
(Panama) S.A. 『遠東倉儲航運(巴拿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條件:俟被背書保證公司清償銀行借款
才解除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