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9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99年度盈餘分派案,業經第18屆董事會第18次會議決議
通過配發現金股利計新台幣1,852,648,941元(預計每股現金股利約新台幣0.4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本公司章程第25條規定,董監事無參與盈餘分派。
(2)另擬以現金配發員工紅利總金額61,037,959元。
(3)如嗣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庫藏股轉讓予員工或註銷等因素,致影響本公司分配
現金股利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時,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