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A1、A2
2.報導日期:99/01/22
3.報導內容:提及「大陸稅務機關發文向台灣籍海空運輸業者追稅,
且不准業者將獲利匯回台灣..........。」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依大陸稅法規定,航空業在大陸地區的客貨運收入應課徵3%營業稅及
1.25%的所得稅。
(2)依據第三次江陳會簽署『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兩岸互免所得稅、營業稅,
並可自由匯兌。本公司已向兩岸相關部會機關陳情,並向大陸稅務機關申請緩繳,
希望能儘速解決免稅問題及資金匯兌問題。目前對本公司財務尚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