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4版
2.報導日期:99/01/18
3.報導內容:提及「...最高法院判決華航須支付給民航局約18.28億元的租金與利息。
據透露,華航根據會計師主張,將列入去年帳上,因此,若加計華航去年虧損,
總計虧損金額將提高到近38億元,每股損失約0.95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關於本公司與民航局之訴訟案,由於本公司與律師皆未收到判決文,俟判決文
收訖後再與律師研究對策,屆時將另行公告。
(2)本公司目前尚未公布98年度財報數據,相關營運數據,將經會計師查核後,
於法規期限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