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徐人剛(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董事:林省三(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董事:謝志堅(財團法人張榮發慈善基金會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0/06/15~103/06/14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100/06/15股東常會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林省三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青島長榮集裝箱儲運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青島市市北區港聯路2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貨櫃集散站經營業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該公司與本公司有市場區隔,故並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