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坐落台北市中山區長春段三小段56、57、62、63地號等土地計4筆。
2.事實發生日:99/10/27~100/10/6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契約總數量為442平方公尺。
每單位價格:每平方公尺約新台幣1,998,032元。
總價款:契約總金額為新台幣883,13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對象為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付款條件:依合約約定辦理。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甲、乙雙方就本契約內容負保密責任,除甲方經主管機關業務要求外
不得提供。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採取議價方式。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鄰近之土地交易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為爭取交易時效,故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為爭取交易時效,故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為爭取交易時效,故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為爭取交易時效。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建用地。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