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固 重大訊息 - 補行公告本公司向非關係人處分士林區三玉段10地號部份土地。

股票代號:2548 華固
發布時間:2010-06-15
主旨:補行公告本公司向非關係人處分士林區三玉段10地號部份土地。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坐落台北市士林區三玉段三小段10地號土地。 2.事實發生日:99/6/4~99/6/4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約合864.4648坪(基地總面積1,678.5725坪,買賣權利範圍為 所有權持分515/1000)。 每單位價格:每坪新台幣4,320,000元。 總價款:新台幣3,734,48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對象為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本標的約定交易完成後以合建方式共同開發,且全案尚有部份土地待整合。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付款條件: 1.簽約時,支付買賣總價金之15%。 2.土地增值稅單核發後,支付買賣總價金之15%。 3.土地所有權移轉且信託登記後,支付買賣總價金之70%。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 1.本約標的應依信託管理契約約定連同同筆地號之其餘持分土地, 共同信託移轉予信託行。 2.本約標的將提供予本公司併入擬開發範圍,以合建方式共同開發。 3.雙方約定本合作開發契約於買方取得本約標的所有權日起生效。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採取議價方式。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鄰近之土地交易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陸德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採用成本法之土地開發分析進行評估,最終決定之估價金額: 土地總價值為新台幣3,656,686,104元, 土地單價每坪新台幣4,230,000元; 本案標的合建比例: 地主方:建設方=71.97%:28.03%。 2.冠昱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針對勘估標的進行產權因素、一般因素、區域因素、個別因素、不動產市場現況 、勘估標的最有效使用之各項價格影響因素之綜合考量,及估價師專業意見分析後, 評估勘估標的之土地總金額為3,717,198,640元, 土地平均單價每地坪新台幣4,300,000元; 勘估標的之合建分配比例:甲方(地主)─70%:乙方(建商)─30%。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1.謝華忠,2.陳銘光。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98嘉市估字第000041號,2.91北市估字第000009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出售後以合建方式共同開發。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1.買方提供本約標的合建土地由本公司出資興建,雙方約定比例以買 方提供合建土地規劃可供銷售房地車位價值,買方分取71%土地價款, 本公司分取29%房屋價款。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