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華固瑞光大樓。
土地:台北市內湖區西湖段四小段250地號。
建物:前列地號土地上乙方所興建之「華固瑞光」大樓房屋全棟。
2.事實發生日:99/3/26~99/3/26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5億6仟萬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對象為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個案利益率約為百分之二十八至百分之三十三。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依買賣合約書所載付款約定:
1.訂簽款:新台幣伍億參仟肆佰萬元。
2.工程期款:新台幣貳拾玖億玖仟壹佰萬元。
3.交屋款:新台幣參仟伍佰萬元。
契約限制條款:契約轉讓之限制。
其他重要約定:除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外,雙方同意不揭露買方名義。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採取議價方式。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鄰近之土地交易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中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採用市場比較法進行評估,
評估結果及最終價格為新台幣3,598,461,460元。
2.遠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採用比較法、收益法(直接資本化法)等
估價方法進行評估,評估結果決定總價值為新台幣3,562,798,960元。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1.廖逢麟,2.王文明。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94台內估字第000204號,2.91北市估字第000025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獲取利益。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本交易對象為外資企業在台分公司。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