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9/29
2.公司名稱: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99年現金增資27,200,000股,原定股款繳納期限業已於99年9月28日
截止,經核計尚有部份股東未繳款,特再催繳。
6.因應措施:
(一)依公司法第266條第三項規定,自99年9月30日起至99年11月1日止為催繳期
間。
(二)尚未繳納股款之原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寄給之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書前往
第一商業銀行全省各分行繳納,逾期未繳納股款者,即喪失認股之權利。
(三)若於催告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於催告期滿後儘速將 貴股東所認購股份,撥
入 貴股東所登記之集保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
( 地址: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