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94/03/09
3.報導內容:皇翔建案爆糾紛,股價下跌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一、有關報導本公司『皇翔維也納』住宅大樓廣告上標榜一樓中庭公共設施,
原規劃係為法定汽、機車格位置,有廣告不實之疑慮。
二、有關報導本公司『皇翔維也納A區』工地興建時發生鄰損情形,部分住戶
尚未達成和解。
6.因應措施:
一、有關報導本公司『皇翔維也納』工地係經建築師設計、監造,完全按主管
機關核准圖面、位置,按圖施工並無違法,且本公司在銷售時即明白告知客戶,
未來住戶不願作停車使用,擬美化為迎賓大廳、VIP會客區、健身俱樂中心、親子
活動區等及中庭花園景觀時,其設備由本公司提供本社區住戶使用,如上述
改變,主管機關認為不符法令時,本公司即不予施作,亦事先向購買戶說明並獲
諒解。
二、有關『皇翔維也納』工地有A、B區二區總銷售金額約計新台幣壹拾貳億元,
其中B區已取得使用執照,產生鄰損糾紛係為A區工地,其已售金額約計新台幣
捌億元,按興建房屋因地質關係難免會有鄰損,對此,台北市政府亦制訂
「台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作為公平處理之原則,本公司亦依上
述規則請公正機構鑑定,依鑑定結果計算出補償金額,本公司願依賠償金額或增
加一些金額給予補償,目前已有部份鄰損戶與公司達成和解,但尚有二十幾戶不
願意而提出不合理要求,甚而轉請費委員及李議員出面,經召集數次協調會本公
司均出席,然皆無法達成協議,目前本公司仍依台北市政府鄰損處理規劃向台北
市政府提出協調,近期內將會召開協調大會,本公司將一本誠信處理原則,盡速
處理完竣。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