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約種類:購地合約
2.事實發生日:92/03/04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契約相對人:廖年吉。
其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董事長。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限制條款及其
他重要約定事項:
契約總金額:參億陸仟伍佰萬捌仟壹佰參拾元整
〈每坪230,000元〉。
面積:五、二四七‧三一平方公尺〈約一、五八七‧三一坪〉。
限制條款:詳其他應敘明事項。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一〉訂立本契約書之日乙方廖年吉應即
通知他共有人於十日內依法行使優先購買權。〈二〉土地增值
稅繳款書核發時,乙方廖年吉及他共有人應繳納之土地增值稅
由甲方皇翔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自價款中代為繳納,另他共有人
應受分配之價款扣除甲方皇翔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代繳土地增值
稅之餘額亦同時交付乙方廖年吉由乙方廖年吉分配他共有人或
由乙方廖年吉辦理提存,將付款證明文件或提存書交付甲方皇
翔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5.專業鑑價機構名稱及其鑑價結果(自地委建者不適用,另鑑價結果應包含對契約合作方
式合理性之評估):中國不動產鑑定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每坪鑑定價格231,397元。
6.取得之具體目的:營建用地。
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一項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