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昌 重大訊息 - 接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不起訴處分書

股票代號:2543 皇昌
發布時間:2010-12-10
主旨:接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不起訴處分書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當事人:本公司負責人 (2)法院名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相關文書案號:99 年度偵字第24920號 2.事實發生日:99/12/09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檢調於99年9月17日搜索本公司調查「東西向快速公路八 里新店線第2-3Z標工程」投標案。 4.處理過程: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查終結,為不起訴之處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