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6/17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於93年4月21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新台幣
(以下同)132,721,700元(含員工紅利2,616,000元)轉增資
發行新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
員會93年6月16日申報生效。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除權基準日:93年7月21日。
(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3年7月17日至93年7月21日止。
(3)依本公司93年度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
A.本公司93年度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自93年6月25日起
至93年7月21日止。
B.每股轉換價格由原先14.29元調整為12.4元,並自93年7月22日開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