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1/05
2.發生緣由: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八十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台證(89)上字第101046號
函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本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時,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八十八年七月十五
日台證(88)上字第22778號函所出具之承諾事項及後續執行情形如下:
承諾事項:為確保經營權之穩固,公司現任法人董監事之董事、
監察人及持股百分之十以上之股東,承諾於公司股票
上市掛牌買賣開始日起四年內,不移轉其對現任法人
董事、法人監察人之持股。
執行情形:確實依規辦理。本公司已於92年10月15日上市屆滿四年
,承諾事項已全部執行完畢。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