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1/11/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91/12/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林森北路600號台北華國洲際飯店2樓周瑜廳。
4.召集事由:(一)玆因本公司於91年11月7日接獲股務代理機構通知,法人董事及
監察人昌聯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於91年11月6日因所持有本公司之股票,遭質權人逕行
處分,致使該持股數低於選任時持股數的二分之一,依公司法第197條及同法第227條
規定其法人董事(5席)及監察人(1席)身分當然解任,且現有監察人持股數亦
低於證券交易法第26條所定之全體董事及監察人持有本公司股票之規定數額。
依規定須重新改選。故本公司函請監察人依公司法第220條,定期召集股東臨時會
以改選全體董事(5席)及監察人(2席),監察人並同意該席謹至新任監察人選任時
即行解職,俾便董事、監察人任期更新起算三年,其所持有股數得以符合法定成數。
(二)會議事項:1、報告事項:無。2、承認暨討論事項:無。
3、選舉事項:(1)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提前改選案。
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1/11/28~91/12/27
6.其他應敘明事項:1.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登記者,務請於91年11月27日
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05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
2.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證券集中
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3.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15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如屆期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洽詢,電話:(02)2746-3797。
4.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董事會決議日期:91/11/11為監察人專函通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