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1/07/03
2.股東會召開日期:91/09/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林森北路600號台北華國洲際飯店二樓周瑜廳。
4.召集事由:
(1)玆因本公司九十一年股東常會(第一次)出席股數未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
但已達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已發行股份總數379,465,000股,不含庫藏股
535,000股,出席股數158,978,645股,佔已發行股份總數41.89%)。依據公司法
第175條規定,經全體出席股東同意通過本次會議之議案為假決議,並由全體出席股東
同意通過本次會議議案之第一案、第二案、第三案及第五案之決議。另由本公司
董事會於一個月內定期召集股東常會再行依法決議。
(2)會議事項:
A.報告事項:
(a)本公司九十年度營業報告。
(b)九十年度財務報告。
(c)監察人審查九十年度決算報告。
(d)其他報告事項。
B.承認暨討論事項:
(a)九十年度營業決算表冊,提請承認。
(b)九十年度盈虧撥補表,提請承認。
(c)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d)修訂本公司部份章程條文。
(e)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
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1/07/29~91/09/26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登記者,務請於91年7月26日下午4時30分前親臨
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5台北市松山區
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
(2)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證券集中
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3)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30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如屆期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洽詢,電話:(02)2746-3797。
(4)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