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泰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股票代號:2538 基泰
發布時間:2011-03-10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10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正區衡陽路51號11樓(成功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查核本公司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 (3)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報告。 (4)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 (2)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資本公積轉增資案。 (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新增「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 (四)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1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10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 在內),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 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股東如欲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者,本公司將於 100年04月8日至100年04月18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 請於100年04月18日下午五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 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二、受理提案地點:基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 收 三、受理處所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衡陽路51號10樓 電話:02-23830666#113 四、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 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年4月12日至100年6月1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 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向集保公司領回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0年4月11日(星期一) 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100年4月11日(最後過戶日)郵 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 三號五樓)。參加集保戶者,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過戶手續。本 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 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100 台北市中正區衡陽路51號10樓)。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 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逕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電話: (02)2181-1911﹞,為持股未滿一千股股東之召集通知依證交法第26條之2規定,以公告 方式為之。 六、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