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泰 重大訊息 - 公告投保中心依法不得提起團體訴訟,並已撤銷該案。

股票代號:2538 基泰
發布時間:2004-09-17
主旨:公告投保中心依法不得提起團體訴訟,並已撤銷該案。
1.事實發生日:93/09/17 2.發生緣由: (1)投資人保護中心日前(8/4)公告受理基泰建設(2538)涉90年度財報不 實案受害投資人求償登記... (2)公告期間屆滿登記求償之投資人未達二十人。 (3)未符「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依法不得 提起團體訴訟,並已撤銷該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