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07
2.私募資金來源:洽特定對象募集。
3.私募股數:普通股參仟萬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下同)壹拾元整。
5.私募總金額:視市場價格決定。
6.私募價格:價格訂定依據及合理性:
(1)訂價方式依據: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價格擬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
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訂定。
(2)私募參考價格訂定依據:依據定價日前參考本公司普通股於證券交易所之前五
個營業日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
之股價作為參考價格,私募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
(3)暫定私募價格:目前暫訂為每股壹拾元,惟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
事會依發行當時經營績效、未來展望及在符合上述規定為依據下訂定之,由於將
配合訂價當時市場狀況且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其訂價方式尚屬合理。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
司交付滿三年後,擬依相關法令規定取具交易所符合上市核准函後,始得向主管
機關補辦公開發行。除以上規定外,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
普通股相同。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辦理私募必要理由、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
(1)由於公司需要投入營運資金以增購土地、支付工程款等,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
金增資發行新股,以達到迅速挹注所需資金之目的,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
運實際需求辦理,亦將有效提高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以此私募方式辦理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確有其必要性。
(2)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支應公司營運資金,籌措購地及興建所需支應之工
程款等,以利業務之推展,順利達成建案之完工與銷售,以促使營運活絡,預計
於100年3月底前結案。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預計採一次發行參仟萬股。
(2)特定人選擇方式: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第一項規定辦理。
(3)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如有相關未盡事宜,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