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4/26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數位春池網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會計師查核報告
數位春池網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數位春池網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
債表,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二年度及九十一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
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
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
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
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
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
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
報告編製準則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數位春池網路服務股份有限
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
十二年度及九十一年度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數位春池網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營運持續發生虧損,於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累積虧損分別達1,097,072千元及693,007千元,管理階層雖於財務報
表附註十七說明所欲採行之對策,惟繼續經營能力仍存有重大疑慮。第一段所述
之財務報表係依據繼續經營假設編製,並未因繼續經營之重大疑慮而有所調整。
民國九十二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
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依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明細表係依
據第三段所述之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其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有關之內容。
數位春池網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九十二年度及九十一年度之合併財務報
表並經會計師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安 侯 建 業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計師1:吳昭德
會計師2:劉許友
證期會核准簽證文號:(88)台財證(六)第18311號
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