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普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息基準日及其相關事宜

股票代號:2536 宏普
發布時間:2011-08-01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息基準日及其相關事宜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8/01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股東現金股利每股1元,計新台幣289,930,640元及股東股票股利每股1元, 計新台幣289,930,640元,共計新台幣579,861,280元。 (※依目前已發行股份289,930,640股計算) 4.除權(息)交易日:100/08/26 5.最後過戶日:100/08/29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8/30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9/03 8.除權(息)基準日:100/09/03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07月22日 申報生效,依金管證發字第1000034201號函核准函辦理。 (2)為配合本公司除權息作業,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公司債停止轉換時間 自100年08月09日至100年09月03日止。 (3)現金股利預計於100年10月3日以銀行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票據 方式發放。 (4)本次盈餘轉增資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轉增資派發 股票股利。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以現 金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5)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6)本次盈餘分派於配股、息基準日前,若基於法令變更、主管機關要求、 本公司買回公司股份/將庫藏股轉讓員工/國內可轉換公司債轉換股份/ 海外可轉換公司債轉換股份/員工認股權之行使等因素,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 致使股東配息比率及配股比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7)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0年08月30日至100年09月03日 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 請於100年08月29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於 100年08月29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B1樓,電話:02-25865859), 辦理過戶手續,以維護貴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