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10/05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4,282,397,21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0/10/06~100/12/05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8.37~20.24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27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一百年十月五日第九屆第五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三點二七,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
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二點二九,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
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宏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預計所定買回價格區間,為新台幣20.24至8.37元間,
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20,000,000股,除造成現金流出及短期借款增加外,餘
對公司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及流動比率,並未產
生重大影響或變動。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