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本公司於一年內分次累積取得,同一開發計畫不動產,累計交易金額達5億元以上之
台北市北投區奇岩段六小段116地號等29筆區段徵收之抵價地
2.事實發生日:100/7/27~100/7/27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100年7月25日,按區段徵收前原持有土地面積計價(557.73平方公尺折
合168.71坪),約NT$580,000元/坪,總金額NT$97,850,000元
2.100年7月26日,按區段徵收前原持有土地面積計價(781.87平方公尺折
合236.51坪),約NT$580,000元/坪,總金額NT$137,180,000元
3. 100年7月27日,按區段徵收前原持有土地面積計價(3,163.27平方公尺
折合956.88坪),約NT$580,000元/坪,總金額NT$554,990,000元
4. 100年7月27日,按區段徵收前原持有土地面積計價(1,070.78平方公尺
折合323.90坪),約NT$580,000元/坪,總金額NT$187,862,000元
以上四筆交易,土地面積合計1,686坪,總價金為977,882,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非關係人之自然人等12人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1.
(1)第一期款:簽約日,交付新台幣柒仟捌佰貳拾捌萬元整。
(2)第二期款:領取抵價地權狀會同產權轉移完成三天內,交付新台幣
壹仟玖佰伍拾柒萬元整。
2.
(1)第一期款:簽約日,交付新台幣壹億零玖佰柒拾肆萬肆仟元整。
(2)第二期款:領取抵價地權狀會同產權轉移完成三天內,交付新台幣
貳仟柒佰肆拾參萬陸仟元整。
3.
(1)第一期款:簽約日,交付新台幣肆億肆仟肆佰萬元整。
(2)第二期款:領取抵價地權狀會同產權轉移完成三天內,交付新台幣
壹億壹仟零玖拾玖萬元整。
4.
(1)第一期款:簽約日,交付新台幣壹億伍仟零參拾萬元整。
(2)第二期款:領取抵價地權狀會同產權轉移完成三天內,交付新台幣
參仟柒佰伍拾陸萬貳仟元整。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議價
價格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估價師事務所名稱: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987,706,211元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師姓名:林睿明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6)北市估字第00011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無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依買賣總價之百分之一介紹費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建用地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