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播媒體名稱:聯合報第一版
2.報導日期:92/02/12
3.報導內容:劉泰英賤賣中廣土地價差30億,檢調查出買主宏盛建設在交易過程匯三億多
元至台綜院及劉相關帳戶。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載內容與事實差異頗大,茲更正說明如下:
(1)本公司董事長為洪國雄先生,非報載所稱之林育璘先生。
(2)本公司非報載所稱之宏國集團旗下公司。
(3)本公司購置仁愛路懷生段土地交易總額為九十億元,非報載之八十八億餘元。
(4)本公司在交易過程並無匯款三億多元至台綜院及劉相關帳戶之情事。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