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約種類:自地委建契約(本公司於一年內分次與同一相對人自地委建交易,累計交易金
額達實收資本額之百分之二十或新台幣五億元以上)。
2.事實發生日:89/12/13~90/10/24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助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採權益
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限制條款及其
他重要約定事項:(1)契約總金額:新台幣壹億貳仟萬元整(不含稅);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
新台幣壹億貳仟萬元整(不含稅)。(2)契約起迄日期:自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至九十
一年十一月十九日止。(3)限制條款:無。(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5.專業鑑價機構名稱及其鑑價結果(自地委建者不適用,另鑑價結果應包含對契約合作方
式合理性之評估):(1)專業鑑價機構名稱:不適用。(2)鑑價結果:不適用。
6.取得之具體目的:規劃興建住宅供銷售。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接下則:二、宏盛帝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