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建 重大訊息 - 代子公司華建開發公告取得關係人土地及建物案

股票代號:2530 華建
發布時間:2010-04-30
主旨:代子公司華建開發公告取得關係人土地及建物案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大同區市府段三小段251、330地號土地(持分為1/100) 及台北市大同區太原路13-1號地下1、2層及地上1至7層建物 2.事實發生日:99/4/30~99/4/30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約17.55平方公尺,約5.31坪。 建物:面積約9,068.76平方公尺,約2,743.30坪。 總價款為新台幣壹仟參佰貳拾柒萬貳仟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本公司之母公司-大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本公司目前持有本次交易標的土地所有權99%及 地上建物八樓房屋之所有權,本次交易完成後即可100%持有本次交易標的土地及 建物之所有權,以利後續之開發作業。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李乖/非關係人 3.前次移轉價格:以當時取得全部土地面積計算單位成本每坪約為新台幣貳佰參 拾伍萬捌仟參佰壹拾伍元整;以本次交易標的土地面積計算取得土地成本約 為新台幣壹仟貳佰伍拾貳萬貳仟陸佰伍拾參元整。 4.前次移轉日期:86年8月16日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第一次付款:簽約時,支付新台幣壹佰參拾萬元整。 第二次付款:簽約後五日內,支付新台幣壹佰參拾萬元整。 第三次付款:增值稅單核發後五日內,支付新台幣壹佰參拾萬元整。 第四次付款:買賣標的產權過戶完成次日,支付新幣玖佰參拾柒萬貳仟元整 。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議價 2.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東融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土地估價金額:新台幣壹仟參佰貳拾柒萬貳仟壹佰捌拾捌元整。 建物估價金額:以拆除為前提評估價為新台幣零元。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東融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江東融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江東融(94)中市估字第00004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進行週邊土地之都市更新整合作業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