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過承認八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決算表冊及盈餘分配案.
二、通過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
三、通過與日月欣公司合建案.
四、通過與日月光公司合建案.
五、通過帳列增資準備轉回累積未分配盈餘及資本公積
八十八年股東會通過之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案,因證期會未通過該增資案件,
自增資準備再予轉回累積未分配盈餘及資本公積.
六、通過承認背書保證總額及資金貸予他人
通過為子公司宏錦光背書保證新台幣840,000仟元及為子公司三朋工業(香港)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背書保證金額美金18,080仟元.
另本公司目前尚無資金貸予他人之情事.
七、通過盈餘分配案:
1.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自八十八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
380,647,200元轉增資,另發放現金股利每股0.2元
2.除權基準日: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定之.
3.新股分配辦法: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1,000股
無償配發盈餘80股,配股不足一股者,股東得自行與其他股東併湊,其不足一
股而不併湊者,得由本公司按面額折付現金並洽特定人承購.
八、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條、二十六條及二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