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8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擬配發股票股利:新台幣264,526,190元,每股約配發0.8元。
(2)擬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66,131,546元,每股約配發0.2元。
(3)擬不配發董監事酬勞。
(4)擬配發員工紅利新台幣9,425,090元,擬股票方式發放,其發行股數以股東會前一日
(即6月8日)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為計算基礎計算之,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
紅利以現金發放。
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盈餘分配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權基準日分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