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0/04/30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本公司依法可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333,428,133元,
本次計劃擬買回之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40,000,000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預計自90/04/02~90/05/03延長為90/04/02~90/06/01日止。
6.預定買回之數量:伍佰萬股。
7.買回區間價格:每股價格為新台幣4.03元至7.77元,(惟經濟因素使得股價跌破下限時,
本公司仍可繼續執行未完成之數量)。
8.買回方式:自有價證券集中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39%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共計買回股數5、755仟股,於九十年三月
二十三日註銷完畢。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九十年四月三十日第十二屆第二十六次董監事
聯席會議紀錄。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本次買回之股份,依法自買回股份執行完畢日起三年內,授權董事長一次或分
次轉讓予員工,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滿一年之正式員工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經提報董
事長同意之本公司員工,得依員工職等、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等標準核計得認
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
惟該平均價格低於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格時,以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格為
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應按發行股份增加比率
調整之。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1.39%,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
分之0.66%,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
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對此次買回股份對新亞建設
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流動比率、速動
比率及現金流量表(如附表),尚無重大變動及影響,買回股份合理。
【附 表】
項 目 89.09.30經會計師查核數 買回價格4.03-7.77元
買回前比率 買回後比率
----------------------------------------------------------------------------
1.財務結構(負債佔資產比率) 49.29% 49.46%
2.每股淨值 $10.97 $10.89
3.每股盈(虧) $0.24 $0.24
4.股東權益報酬率 2.15% 2.17%
5.流動比率 169.19% 168.46%
6.速動比率 166.63% 165.89%
7.現金流量狀況 89,916,000元 63,416,000元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