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9/30
2.公司名稱: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關係企業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證交所100年1月14日臺證治字第1001800122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與亞太工商聯公司之合建案自九十九年八月至一百年九月止,已進行
土地容積移轉書審、與國內外建築師、設計師簽訂委任設計合約、人行道認養審查
、都市設計審議通過及簽訂銀行聯貸案。
(2)本案自簽約至一百年九月止已支付款項計:
a.保證金20億元部份:目前已支付第一期至第三期,合計已付金額17億元。
b.土地容積移轉部份:合計買賣金額881,250仟元並已支付完畢。
c.國內外建築設計費、綠建築、燈光、交評、風洞試驗、結構設計、消防及地質
鑽探等相關設計費用,共計55,928仟元。
d.聯貸融資及不動產信託費用46,631仟元。
(3)本案目前辦理都市設計審議核備程序中,預計於一百年十月核備
完成,並辦理容積移轉土地捐贈台北市政府,十一月申請容積移
轉證明,一百年十二月申請建築執照,預計於一○一年一月底取得建築執照後開始
興建。
(4)本案預計至一○一年二月止需支付建築師設計費、景觀、燈光、公設裝修設計
、風洞試驗、結構設計等相關費用,預計約111,006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