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6/28
2.公司名稱: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關係企業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證交所100年1月14日臺證治字第1001800122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與亞太工商聯公司之合建案自九十九年八月至一百年六月止,已進行
土地容積移轉書審、與國內外建築師、設計師簽訂委任設計合約、都市設計
幹事會議審查及申請人行道認養審查。
(2)本案自簽約至一百年六月止已支付款項計:
a.保證金20億元部份:目前已支付第一期至第三期,合計已付金額17億元。
b.土地容積移轉部份:合計買賣金額881,250仟元並已支付完畢。
c.國內外建築設計費、綠建築、燈光、交評、風洞試驗及結構設計等相關設計費用,
共計55,246仟元。
(3)截至一百年六月止,該合建案仍處都市設計審查與設計修正階段,已於
一百年五月經都市設計幹事會議審查通過,待設計修正及申請都市設計委員會審議
通過,預計於一百年十一月底取得建築執照後開始興建。
(4)本案預計至一百年十二月止需支付建築師設計費、景觀、燈光、公設裝修設計
、風洞試驗、結構設計、消防及地質鑽探等相關費用,預計約115,882仟元。